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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方式不同 税费竟差那么多

二手房过户方式不同 税费竟差那么多

2017-09-06 14:51
来源: 
上海中原
浏览: 3421

导语: 
过户方式不同需要缴纳的税费也不一样,赠与、继承和买卖,到底哪种方式最划算呢?

房产过户有赠与、继承和买卖三种方式,过户方式不同需要缴纳的税费也不一样,到底哪种方式最划算呢?今天就给大家算笔账。

赠与过户

1、非直系亲属房产赠与税费:

契税:计税价格*3%

个税:计税价格*20%

营业税:(同买卖过户标准)

1、普通住宅:满2年免营业税;不满2年,计税价格*5.55%。

2、非普通住宅:满2年,(计税价格-购房价格)*5.55%;不满2年,计税价格*5.55%。

说明:计税价格:《房屋买卖契约》上的售房价格与同类地区同类房屋市场价格,按"孰高"原则予以确认。购房价格:根据纳税人提供的《销售不动产发票》确定。

2、直系亲属房产赠与税费:

直系亲属之间无偿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和个税,需交3%契税。

契税:3%

个税:免征

营业税:免征

PS:

(1)什么是直系亲属?

a、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外祖父与外孙子女等。 

b、配偶的姐妹及其子女不属于直系亲属,属于姻亲。 

(2)房产赠与不需要交公证费

在办理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赠与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免征营业税手续时,不再要求提交赠与公证材料。

(3)赠与获得房产再出售正常交税

通过赠予获得的房产再出售,按买卖正常交税:包括契税、个税和营业税。

特别提醒:

1、继承或直系亲属赠予取得的住房,购房时间可以从原产权人购房时间连续计算。

2、非直系亲属赠予取得的住房,购房时间从受赠产权时间开始计算

继承方式过户

房产继承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房产继承是不需要交税的(包括契税、营业税和个税等)。

但是有两个条件:一是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二是继承遗产的应当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儿媳、女婿。

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特别提醒:继承房产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收费采取分段递减累计收取。受益额按公证处委托的机构提供的“评估价”计算,通常低于市场价。

具体标准如下:

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

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目前公证处只办理双方公证)

需要交的费用:如果受益额100万,20万×1.2%+30万×1%+50万×0.8%=9400元(公证费)。

特别提醒:继承过户获得的住房,再次出售时和买卖过户获得的住房一样正常交税(营业税、个税和契税)。(继承或直系亲属赠予取得的住房,购房时间可以从原产权人购房时间连续计算。)

买卖方式过户

1、契税(买方缴纳)

2、营业税(卖方缴纳)

计税价格:按《房屋买卖契约》上的售房价格与同类地区同类房屋市场价格,按"孰高"原则予以确认。什么是普通住宅?住宅面积≤144㎡且容积率≥1.0

购房价格:根据纳税人提供的《销售不动产发票》确定。

满2年或满5年如何界定?

①按市场价格购买的住房以《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日期和《契税完税证》的填发日期,按"孰先"原则确认。

②按房改政策购买的住房以《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日期、《公有住房购买契约》的签定日期和付款收据时间,按"孰先"原则确认。

③继承或直系亲属赠予取得的住房,购房时间可以从原产权人购房时间连续计算。

④非直系亲属赠予取得的住房。购房时间从受赠产权时间开始计算。

3、个税(卖方缴纳)

核定征收:纳税人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南京目前按此标准征收个税)查验征收:纳税人能够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原值-契税-相关税费-合理费用)×20%

什么是家庭唯一住房?纳税人家庭在南京没有其他的住房,至于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在外地有没有住房、有几套住房,都是不管的。纳税人名下如果有其他的期房,只要购房记录已经在房管局备案,即使房产证没有办下来,也不予认定为"唯一住房"。

从以上的税费明细我们来举例计算一下:

我们按照90㎡以下家庭唯一,总价120万来计算。

1、法定继承人之间过户继承最划算

法定继承人之间的过户,继承最划算,除了公证费无需交纳任何税费,非法定继承人之间的只能通过赠予或者买卖过户。

提醒:在实际操作中,因为继承是遗产人死后才可以进行产权过户,所以这种过户方式的人比较少。

2、房子须缴营业税时赠予较划算

如果二手房房产交易未满2年,需要缴纳营业税的情况下,

直系亲属赠与:免征营业税和个税,需交3%契税,即3.6万

非直系亲属赠与:契税+个税+营业税,即120*3%+120*20%+120*5.55%=34.26万

买卖过户:契税+个税+营业税,即120*1%+120*1%+120*5.55%=9.06万

如果二手房房产交易满2年,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情况下,

直系亲属赠与:免征营业税和个税,需交3%契税,即3.6万

非直系亲属赠与:契税+个税,即120*3%+120*20%=27.6万

买卖过户:契税+个税,即120*1%+120*1%=2.4万(按照满2年不满5年计算,如果满五年税费更少)

由此可见非直系亲属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是买卖过户最划算,而直系亲属之间当需要缴纳营业税时赠与比买卖过户更划算,当不需要缴纳营业税时,买卖过户更划算。



买二手房延迟过户有什么风险?

买二手房延迟过户有什么风险?

2017-08-17 13:56
来源: 
上海中原
浏览: 2848

导语: 
买二手房时,很多人为了省税费,想等到房屋满2年或满5年才过户。但是延迟过户可能会面临一房二卖、卖家违约、卖家用房子抵押贷款、房屋被查封、产权人死亡等风险。

一 .  一房二卖

 

由于从买房到等待过户会有很长一段时间,这样加大了房产交易的风险,甚至会导致一房多卖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在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时,并不是谁的合同先签订房屋就归谁所有,谁先占有房屋就归谁所有,而是谁先过户到手才算是谁的。因此即便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又做了公证,但卖家将房屋转卖给他人,并且过了户,则房屋也是归他人所有的,原买家只能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

 

二 .  违约风险

 

延迟过户的房屋产权归原业主,房价变动容易影响合同甚至导致毁约。房价上涨过多,原业主可能宁可赔违约金也不办理过户,但违约金远不足房价的涨幅,损失就会很大。其次,房价下跌过多,买家也会有想法,宁可放弃购房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也不愿意继续履约。


举个例子:何先生2012年从王女士手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由于王女士的房产证不满五年,考虑到五年内房产交易税费较高,双方达成“待房产证满五年后再过户”的约定,房产证等资料交给何先生保管。今年5月份,房产证终于满五年了,于是何先生再次联系王女士,让其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不料对方突然变卦,要求何先生再多付五万元钱,否则她就不配合过户。

 

三 .  卖家用房子抵押贷款

 

在合同存续期间,如果卖家有经济问题,不排除他会拿着房屋的产权证去抵押贷款。如果到了约定过户的时间,贷款仍然没有还清,那么房屋还在抵押中就无法过户。

 

四 .  房屋被查封

 

在等待过户的时间里,房产的权属仍是原业主的,那么在这段时间里,如果业主出现一些经济纠纷,可能会导致房产被查封。同时,一旦卖家因其他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可能查封该房产,到时该房产会面临被拍卖的风险。

 

五 .  产权人死亡

 

买家与卖家签订了二手房交易合同后,如果卖家过世,买家就不得不一一找到该出卖人的众多继承人,先办理房屋继承登记,再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在此过程中,不排除有的继承人坐地起价,买家不得不忍受额外的支出以及烦琐的公证、过户手续等。


因此,提醒各位购房者在签署《买卖合同》时一定要严密,将违约成本提高,约定好过户时间,以防中间发生什么变化对双方都可以有约束。如果确实要延迟过户,一定要找一个第三方(比如值得信任的中介公司),一起去公证处做公证。在过户之前,与卖家协商好付款方式,千万不可直接将全部房款付给卖家,而应该选择分期付款或只缴纳定金的方式。建议买家在等待过户的时间里可以定期去房管局“查档”,有效跟进房子的产权和实际情况。

 

继承的房屋的方式不同,税费会有差别吗?

继承的房屋的方式不同,税费会有差别吗?

2017-08-14 13:51
来源: 
上海中原
浏览: 4203

导语: 
继承分为两种,分别是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赠),但是这两种继承得到房屋在卖出时税费却不是相同的,区别主要是认定是否满二年、满五年的时间结点不一样……

一 .  继承的两种方式

 

首先继承分为两种,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赠)。

 

1. 相同点


不需要缴纳房产税,不限购,都需要在继承过程中缴纳继承公证费(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按上述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最低收取 200 元。)。

 

2. 不同点


税费各不一样,认定是否满二年、满五年的时间结点不一致。

 

二 .  法定继承的房屋出售如何交税费

 

法定继承,满二年、满五年时间可以追溯至被继承人最初购入的时间,且在增值税中抵扣原值时可以参照赠与人最初购入的发票原值。

 

1. 不满二年

增值税及其附加:核定价÷1.05×5.65%;

个人所得税:利润×20% 。


2. 满二年不满五年或满五年不唯一

非普通住宅增值税及其附加:

差额÷1.05×5.65%,普通住宅免征;

个人所得税:利润×20% 。

 

3. 满五年且唯一

非普通住宅增值税及其附加:

差额÷1.05×5.65%,普通住宅免征;

个人所得税:免征。

 

三 .  遗嘱继承(遗赠)的房屋出售如何交税费(浦东)

 

遗嘱继承(遗赠)满五年时间不可以追溯至被继承人最初购入的时间,需从继承后取得产权证开始计算,但在增值税中抵扣原值时可以参照赠与人最初购入的发票原值。

 

1. 不满二年

增值税及其附加:核定价÷1.05×5.65%

个人所得税:利润×20% 。

 

2. 满二年不满五年或满五年不唯一

非普通住宅增值税及其附加:

差额÷1.05×5.65%,普通住宅免征;

个人所得税:利润×20% 。

 

3. 满五年唯一

非普通住宅增值税及其附加:

差额÷1.05×5.65%,普通住宅免征;

个人所得税:免征。

 

注意:遗嘱继承(遗赠)每个区的税务政策有别,以上是浦东新区的政策。

 

借父母名买房到底归谁?其他兄妹能继承吗?

借父母名买房到底归谁?其他兄妹能继承吗?

2017-08-03 11:08
来源: 
上海中原
浏览: 2142

导语: 
借父母名购买的公房到底应该归谁呢?该与其他兄妹一起继承吗?

父亲承租单位的公房,由小女儿单独出资购买,因为只能由承租人购买,故该公房一直登记在父亲名下。后屡次过户受阻,父亲曾立遗嘱表示该房由小女儿继承。但父亲过世后,小女儿办理正式过户时,其他兄弟姐妹却提出异议,到底这房子该归谁呢?

 

案例简介:借父名买房过户起纠纷


王先生承租单位的一套100号公房由小女儿王芳居住。1993年房改时,王先生表示这套公房谁购买就归谁。王芳的两个哥哥和姐姐都无力购买,终由王芳购得。因为当时只能由承租人购买,所以此房本下来后登记在王先生名下。


1997年王先生老伴儿去世。


1999年王芳搬到单位分的房子居住,将100号房对外出租。


2000年,王芳大哥的岳父生病住院,由于100号离医院较近,大哥便借住100号一段时间。当时,王先生写下一份说明:100号房实际归王芳,待到能过户时过户给王芳。


2004年,大哥将100号房屋返还。王先生准备将房屋过户给王芳,但该房屋仍不允许上市交易。于是王先生立下遗嘱:100号房由王芳继承。


2015年初,王先生过世,王芳拿出公证遗嘱,希望哥哥姐姐办理过户。二哥提出异议,称属于王先生的份额由王芳继承,但属于老太太的份额,应由兄妹四人继承。无奈,王芳咨询律师请求帮助。

 

律师解读:有公证遗嘱不按继承处理


律师表示:查看相关资料后,认为王芳与王先生形成了借名买房的法律关系。


100号房的购房合同、、完税凭证等都由王芳持有,房屋自购买后至今也是由王芳实际占有、使用和支配。虽然房屋一直登记在王先生名下,但实际人是王芳,双方形成了借名买房的法律关系。


2000年王先生写的说明也表示王先生和王芳之间存在借名买房的法律关系,因暂时不能过户,待能过户时王芳办理过户手续。2004年,因仍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王先生立下公证遗嘱,也是为了履行自己王芳过户的义务。


虽然王先生有公证遗嘱,但不应按照继承来处理。该房产实际上是王芳的财产,不属于王先生的财产,王先生去世后也不属于其遗产,不应该按照遗产处理。

 

法院判决:借名买房成立,其他三子女履行合同义务


律师受王芳委托,以合同纠纷诉至法院,要求王芳的哥哥姐姐办理100号房过户手续;二哥又以继承纠纷将王芳等三人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王先生遗产100号房。


王芳的律师向审理继承案件的法官提交了王先生的说明、公证遗嘱及王芳购房的相关手续,从购房到现在实际占有、使用房屋的凭证,证明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法律关系,该房屋是否属于王先生的遗产存在争议,且已诉至法院。


      审理继承案件的法官认为继承案件的审理应以合同纠纷案件判决结果为依据,因此继承案件裁定中止。


      在借名买房合同纠纷案件中,王芳的律师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王芳的大哥和姐姐均认可该房屋确实属于王芳。二哥不认可王先生的说明,但未提出鉴定。


此外,二哥认为,借名未经其母同意,因此无效。王芳的律师表示,借名买房是一个合同关系,如果借名成立,该房屋都不属于王先生的房产,更谈不上是其与老伴儿的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借名买房的约定,也不需要其母的同意。


法院认为王芳和父亲王先生已经形成借名买房的合同关系,其他三子女作为继承人应履行合同义务,判决王先生三子女王芳办理100号房屋过户手续。

 

温馨提示:借名买房须有书面协议或正式说明


律师提出,因房改时有些单位只允许原承租人购买,或者用长辈的工龄优惠较多,所以借名买公房的情况并不罕见。


通常借名买房都是亲戚间,没有书面约定,在认定是否存在借名买房法律关系时,借父母名义购买比借其他亲戚名义购买更困难。


子女为父母出资买房通常被认为是赠予或者借款,不能因为子女给父母出资买房了,就简单的认定为借名买房。


因此,在认定子女和父母之间是否形成借名买房法律关系时,通常要有书面协议,即使没有书面协议,也要像本案中王先生书写的说明,证明双方确有借名买房的事实存在。否则只是子女长期占有、使用父母的房子,想认定借名买房比较困难。


买房之二手房过户的材料及流程梳理

买房之二手房过户的材料及流程梳理

2017-07-24 14:43
来源: 
上海中原
浏览: 13849

导语: 
二手房买卖中,最考验买房人的就是“走流程”

二手房买卖中,最考验买房人的就是“走流程”了,即使找到中介帮忙搞定一切,但该准备的材料还是需要的。在此,我们要聊聊的就是关于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及流程梳理。


过户时必要的一些个人和社会关系证明材料:

1、 身份证:必须是二代证


2、 暂住证:对于在非户籍地买房的人来说,暂住证也是必须的,而且购房时所用暂住证必须和和过户时的暂住证需保持一致。


3、 户口簿:户口簿是户籍状况的证明,必须带上。


4、 结婚证:已婚人士,必须要提供结婚证,注意要及时变更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否则这两个材料会互相冲突。


5、 离婚协议:离异人士买房,需要离婚协议,因为离婚协议一般都会写明财产分割,如果是走诉讼离婚的,也得提供判决书等材料。


6、 集体户口:集体户的户主是单位,集体户口买房需要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还得加盖单位公章。


7、 护照:这种针对的是外国人士,护照不得是外文的,必须是译本且公证过的。


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以上就是关于二手房买卖中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及一般需要走的流程了。多了解一些买房卖房事宜也不容易被骗嘛!


上海过户后多久拿房产证?过户流程有哪些?

上海过户后多久拿房产证?过户流程有哪些?

2017-07-24 13:36
来源: 
上海中原
浏览: 2559

导语: 
上海过户后多久拿房产证呢?还有办理房产过户又需要经历哪些流程?

上海过户后多久拿房产证呢?还有办理房产过户又需要经历哪些流程?


一、过户后多久拿房产证

各地存在差异,在上海买房过户,准备的材料如果都没有问题的话,须到房产局,填写部分表格和一个存量的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给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数字一样。材料都交付房产局之后,会有一个回执单,按照上面说明的日期前去缴纳税金,一般需等待15个工作日左右。税金交清以后就在那里等着去领取新房产证。房产证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自登记受理后次日起)。


二、上海市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①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③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④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⑤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⑥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⑦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4、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5、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6、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三、上海市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房屋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离婚后按揭房更名在哪里办理?更名流程是什么?

离婚后按揭房更名在哪里办理?更名流程是什么?

2017-07-24 13:34
来源: 
上海中原
浏览: 3741

导语: 
离婚后的房产分割对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件很麻烦的事,如果房屋还处于按揭状态就会更麻烦。离婚后按揭房该如何更名呢?

离婚后的房产分割对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件很麻烦的事,除了感情上的处理外,还要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这些事情都比较费神,如果房屋还处于按揭状态就会更麻烦。那么,离婚后按揭房更名在哪里办理?更名流程是什么?


一、离婚后按揭房更名在哪里办理?

因离婚发生的房产分割登记,需前往房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


按揭房屋更名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更名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更名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


离婚后按揭房如何更名过户,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更名过户的问题,应首先弄明白离婚后按揭房更名过户具体有哪些方面。具体来说,离婚后按揭房的更名过户情况大致包括以下三种:

(1)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更名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更名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更名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2)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更名过户给另一方,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更名过户。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


(3)将离婚双方共同的按揭房更名过户给第三人,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更名过户的问题,离婚双方必须还清银行贷款或者第三人为离婚双方清偿贷款后方能履行相应的更名过户手续。


二、离婚后按揭房更名流程是什么 ?

1.先解除抵押登记,申请办理免税,才能办理更名更名过户手续。


2.携带所需资料,到房产局办理过户:

①上海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③房地产证。

④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离婚判决书、调解书,自愿履行离婚协议书、生效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应共同申请;单独申请的,除提交生效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外,还应提交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⑤房地产为福利房的,还应提交市(区)房改部门的变更批复及清单。

⑥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需缴纳的税费如下:

A印花税: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其他的按实际销售金额的千分之一计征;

B登记费:申请人为个人的,按每证50元收取;申请人为单位的,按每证80元收取;

C《房地产证》贴花:按5元/本收取。同时提交税务部门免税证明予以免征契税。 税费相关情况以具体办理时为准。

以上就是离婚后按揭房更名在哪里办理以及更名流程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收藏贴 2016最全房产证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收藏贴 2016最全房产证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2017-07-24 13:32
来源: 
上海中原
浏览: 3719

导语: 
房产证办理流程以及房产证过户流程等对每个购房者来说都是必修课,如何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如果房产证丢了该怎么办呢?

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有房才有家,购房后最重要的事就是要办理房产证,房产证对于房子来说就像身份证对于我们每个人,是房屋所有权的凭证。房产证办理流程以及房产证过户流程等对每个购房者来说都是必修课,如何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如果房产证丢了该怎么办呢?


一、办理房产证的流程:

1、确定开发商已进行初始登记

递交房屋权属登记资料由开发商帮你统一办了,需要购房者确认一下两个月之内(60日)开发商是否给你初始登记了。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并在《购房合同》中对其加以约定,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领表填好,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3、拿测绘图(表)

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取得途径有三种:开放商处(携身份证);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或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文件

集齐必要的申请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这两笔款项需向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或者指定的代收银行缴纳,作为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缴费后务必保留好缴纳凭证,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6、提交申请材料

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盖章的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领取房产证后,一定要保存好证书。


二、办理房产证需提供的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已婚的购房人:

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6、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三、房产证办理所需费用

1、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2、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 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3、印花税:印花税:分为“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和“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产权转移书 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买卖双方均要交纳:“权利、许可证 照”税目适用5元/件的定额税率,买方交纳。


4、契税:由购房人交纳,是房屋总价的3%。


5. 维修基金:

①购买不配备电梯房屋的购房人按75元/平方米(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交存。

②购买配备电梯房屋的购房人按120元/平方米(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交存。

③对定销商品房(含动迁安置房等)不配备电梯的房屋,购房人按40元/平方米(按房屋建筑面 积计)交存;配备电梯的房屋,购房人按90元/平方米(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交存。


四、若不慎遗失或损坏,补办流程如下:

步骤一:申请遗失登报手续

申请人首先到房屋交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说明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损坏的真实情况,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开具登报遗失证明。申请人持该证明办理登记遗失手续。


步骤二:申请补办手续

报纸登载遗失申明六个月后,申请人携带相关证件再到交易主管部门办理补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手续并领取重新补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注意事项:

请保证及时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根据法律规定,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因此如果您不能及时缴纳会影响到您获得房产证。


请一定保留好缴纳税费的正式收缴凭证,并及时交给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以便他们下一步的申请工作。


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上述税费之后,申请办理房产证,并办理抵押登记后,您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


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您一定要找机会仔细核验房产证上的记载,一旦存在记载错误,应及时要求更改。


仔细核对证书的数量,如果约定取得两证,一定要核验是否齐全;


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如与合同约定不符,要求开发商说明原因;


核对“他项权利”一栏记载的抵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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